核心設施及新創儀器計畫

更新日期:2024/03/20

核心設施及新創儀器計畫

  為有效運用研究資源、提高核心設施服務品質及使用效能,106 年成立「中央研究院核心設施及貴重儀器管理委員會」,訂定核心設施及新創儀器計畫補助申請作業要點,辦理全院性核心設施及新創儀器之補助申請。108 年起改以計畫審查方式提供經費補助予全院服務性質之核心設施,因應全院共同需求投入各項研究資源,提升核心設施服務品質及使用效能,鼓勵研發新創儀器。
  核心設施所提之計畫須符合本院各研究單位共同需求,且核心設施之屬性、先進程度及服務需求量等亦達一定水準者,經審查核可後獲得建置、維運設施之經費補助。接受補助提供全院研究服務之各項計畫,於計畫執行期間,配合提交服務績效及年度成果報告,接受本院核心設施及貴重儀器管理委員會、核心設施相關使用者委員會監督考核,並作為次年度經費核撥之參考。透過各研究設施主持人計畫申請及院內外專家審查機制,定期檢討研究資源之投入及產出,期使全院性核心設施提供院內外研究人員最佳的研究支援服務。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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